支付寶股權之爭終于把雅虎推上了法庭,這場由美國投資者發(fā)起的、橫貫中美互聯網巨頭的訴訟戰(zhàn)將何去何從……
美國當地時間6月7日,美國一家證券公司KendallLawGroup宣布,將代表雅虎股東在加利福尼亞南區(qū)法院對雅虎發(fā)起一項集體訴訟———凡是在4月19日至5月13日之間買入雅虎股票的股東,都可以在這項集體訴訟中成為原告。起訴的理由是雅虎在支付寶股權轉移事件中違反了《1934年證券交易法》中有關虛假和誤導性聲明的規(guī)定。
美國投資者認為,雅虎控制的阿里巴巴集團旗下子公司支付寶被轉移到了一家無法納入財報的純中國公司(浙江阿里巴巴電子商務有限公司,馬云(專欄)控股),已經完全脫離了雅虎的經濟體系,但雅虎沒有將這一動向及時告知他們,導致他們遭受了巨大損失。
案件所涉的阿里巴巴集團,是中國電子商務翹楚。雅虎作為大股東,持有阿里巴巴集團約39%的股份。業(yè)內人士都明白,此前,在雅虎持有的39%阿里巴巴股份中,最有價值的資產就是尚未上市的淘寶網和支付寶。若淘寶網或支付寶的控制權脫離阿里巴巴集團進入馬云控制的另一家公司(浙江阿里巴巴),將導致雅虎的資產大幅縮水。
雅虎辨稱,對于支付寶股權的變更,此前其并不知情,因為馬云此舉并未得到阿里巴巴集團董事會和股東們的批準,馬云也未履行通知義務。
但隨后,阿里巴巴集團即發(fā)表公告對此予以否認,稱董事會一直在探討此事,早在2009年7月召開的董事會上,就已獲悉支付寶所有權將變更一事。馬云更是話里有話:“支付寶的事情有些復雜。”
支付寶為何易主
在阿里巴巴集團的聲明中,獲得第三方支付業(yè)務許可證,是支付寶易主的最大動因。
2011年5月16日,香港召開的阿里巴巴B2B公司股東大會上,阿里巴巴集團董事局主席兼首席執(zhí)行官馬云首度回應了支付寶股權變更事件:根據央行2010年6月頒布的《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下稱《辦法》)對于非金融機構內資絕對控股比例的相關要求,以及為了維護國家金融信息安全,支付寶(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已經于2010年將所有權轉至浙江阿里巴巴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根據《辦法》規(guī)定,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任何非金融機構和個人不得從事或變相從事支付業(yè)務;申請人申請從事支付服務的,必須為國內依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且為非金融結構法人;外商投資支付機構的業(yè)務范圍、境外出資人的資格條件和出資比例等,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規(guī)定,報國務院批準。
這意味著,內資容易外資難,若想拿到第一批支付業(yè)務許可證,內資身份顯然更容易。
《法治周末》記者從央行網站上看到,近年來陸續(xù)拿到許可證的30多家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出資人均來自國內。
一位不愿具名的業(yè)內人士向《法治周末》記者透露,為了獲得許可證,此前一些引入海外資本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均通過各種方法完成了“變身”,盡管此前獲得的海外融資究竟以何種方式退出不得而知。
從阿里巴巴招股說明書中可以發(fā)現,阿里巴巴集團注冊地位于開曼群島,是支付寶的全資股東;阿里巴巴集團第一大股東雅虎和第三大股東日本軟銀(持有阿里巴巴集團29.3%的股份)持有公司近70%股權,對支付寶擁有聯合控制權,支付寶沒有一個純內資的身份。
上述人士告訴記者,馬云等管理層認為,支付寶公司必須要在百分之百合法和透明的前提下獲得許可證,并保持可持續(xù)發(fā)展,因此必須要對支付寶股權進行重組。
可以想見的是,作為阿里巴巴集團大股東的雅虎,也希望支付寶能夠獲得許可證。就在今年5月,雅虎公司發(fā)言人朗奇克(Lengkeek)還在聲明中確認,支付寶股權轉移到浙江阿里巴巴是為了使支付寶盡快獲得中國人民銀行發(fā)放的第三方支付牌照。
不過,一直希望通過支付寶上市來獲取更多利益的雅虎,肯定不愿也不會輕易放棄對支付寶的控制。
雖然雅虎希望同時能保持自己的股權,但支付寶一夜之間改姓“馬”已成事實。
“雅巴”恩仇疑云
僅從目前情勢來看,比起馬云的浙江阿里巴巴,投資價值大幅縮水又遭集體訴訟,并且可能面臨證券市場壓力的雅虎可謂郁悶至極。
事實上,關于支付寶股權轉移一事,已沸沸揚揚鬧騰了一個月。一方面是雅虎指責馬云等未告知其股權轉移之事,另一方面是馬云堅稱雅虎知道此事。
此時的雅虎必須說清楚的是,支付寶轉移一事,雅虎是否早已知情卻未告知股東阿里巴巴和雅虎,到底誰在說謊
“我表達幾個觀點:一是支付寶股權轉移100%合法,所有事情肯定在董事會上講得很清楚,這么大的事情任何偷雞摸狗的舉動都會招來麻煩;二是100%的透明,不可能悄悄把事情辦了,3年以來,從央行的2號令發(fā)布到現在,董事會每一次都參與討論;三是必須保障公司安全、健康,可持續(xù)發(fā)展!瘪R云稱。
《法治周末》記者試圖就此采訪雅虎總部發(fā)言人,但對方簡短回復稱,除公開聲明外目前不作其他回應。
北京某金融機構從業(yè)人員馬洪剛向《法治周末》記者分析,不論按照哪個國家的法律,大規(guī)模的資產轉移都應通過董事會決議等程序。那么,雅虎方面的董事會成員要么參與了決議,親眼目睹支付寶股權轉移出去;要么不知情、未參與決議,則支付寶股權轉移的行為著實損害了阿里巴巴集團其他股東的權益。
然而,雅虎終究在此事上態(tài)度曖昧———在“轉讓是否獲得董事會批準”這一關鍵性議題上,始終不愿明確表態(tài)。
“我真不敢相信,支付寶那么一大筆資產從手里流出去,雅虎竟然看不見!竟然說它毫不知情!”美國投資者Sandy表示難以置信。
路透社一則報道則從政治角度分析此事:在第三輪中美戰(zhàn)略與經濟對話中,中國要求美國放寬中國公司在美國的收購和投資,而美國則要求中國放松金融管制。支付寶已經變成了中美博弈的一個政治籌碼,以表達美國對中國金融管制的不滿。
訴訟如何收場
據美國媒體披露,此次集體訴訟理由是,作為阿里巴巴集團的最大股東,雅虎應該早就知道支付寶的股權轉讓事宜。但雅虎涉嫌拖延告知支付寶股權轉移等事宜,造成股東投資遭受巨大損失;并且在支付寶轉移發(fā)生之后,雅虎未能及時制定相應市場戰(zhàn)略,以恢復雅虎在阿里巴巴集團投資的價值。
美國律師事務所TrippLevy表示,將調查雅虎是否早在2009年7月就知道支付寶所有權轉讓交易但沒有披露。
國外媒體一致的預測是,不論如何,如果這一集體訴訟進入司法程序,將對雅虎造成巨大影響。一旦Kendall勝訴,雅虎將面臨高額賠款。
雅虎前總裁謝文告訴《法治周末》,在支付寶轉讓中,雅虎和軟銀是否知情,是決定轉讓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定依據。“先探討轉讓股權是否合法,然后才是賠償問題。”謝文說。
廣東律師陳勇儒則另有觀點。他認為,支付寶股權變更之前,其身份是外資企業(yè),按我國法律規(guī)定,其股權變更僅需原支付寶公司的投資方同意即可。但是,根據《開曼群島公司法》,離岸公司的章程是嚴格保密的,因此章程如何規(guī)定轉讓重大資產或子公司股權的權限很難查證,除非由阿里巴巴集團主動提供。
更有國內外人士將目光看得更遠。美國律師LauraSmith說,如果調查查明在支付寶股權轉移的過程中阿里巴巴方面并未同雅虎、軟銀方面進行充分商議,則這顯然不符合國際商業(yè)慣例,此外,支付寶轉移的價值似乎偏低,雅虎和軟銀是否對3億元左右的交易價格認可,仍存在疑點。
謝文也表示,雅虎需要在此次訴訟中向股東交代雅虎的資產是否流失,股東投資的利益是否受到了損失,一旦雅虎解釋不清上述問題,也不排除雅虎轉而向阿里巴巴提起訴訟的可能。
“而阿里巴巴集團的另一大股東———軟銀也是個‘大地雷’,若其采取激烈的做法,屆時將讓馬云和阿里巴巴陷入更深的泥潭!敝x文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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